国家标准计划《黑龙江-松花江过闸运输舶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130(全国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黑龙江省航务管理局 。
|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
黑龙江—松花江船闸的内河驳船、推拖船等运输船舶
编制并实施《黑龙江-松花江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是推进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航道、船闸等基础设施通航效能,促进船舶技术进步,实现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内河水运体系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本标准规定了黑龙江-松花江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黑龙江-松花江船闸的驳船、推拖船等运输船舶。
过闸船舶其主尺度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强制理由:过闸船舶主尺度应满足本尺度系列总长、总宽的有关规定。 本尺度系列所列出的设计吃水为参考值,用户所选取的设计吃水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的限制条件。 用户确定船舶高度时,应充分考虑航道、船闸、桥梁及水上过江电缆等对船舶高度的限制。 需在内河其他通航水域航行的过闸船舶,其主尺度还应满足相关水域过闸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的要求。
《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