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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舶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130(全国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975-Q-34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0-11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7-19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8-04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47.020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提出部门
交通运输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

目的意义

内河运输船舶是内河水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河船型标准化是构建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必备要素,也是内河水运节能减排的重要内容。

船型标准化工作是一个系统工程,牵涉到技术(船型主尺度、标准船型技术方案,标准船型设计准则、安全技术标准、技术方案评估指南等)和政策(市场准入、经济鼓励政策…)等多方面,船型主尺度系列是船型标准化的技术基础。

但从目前我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成效评估结论看,与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目标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可见现行以交通运输部公告形式发布的《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舶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其执行力度不强。

必须经过充分调研及尺度系列应用评估,进一步完善和优化现有成果。

依据标准化的统一、简化、协调和最优化原则,对标准的技术内容进行筛选和提炼;按照标准的编制原则和方法,形成强制性国家标准。

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实施,可更好地推进新时期我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科学引导和规范运输市场,优化运力结构;更有利于提高船舶与船闸等通航设施的适应性,提高通航效率;充分发挥内河航运低碳优势,实现2020年建成畅通、高效、平安、绿色的现代化内河水运体系的目标。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主要技术内容: (1)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标准船型的总长、总宽为强制参数。

强制理由: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标准船型的总长、总宽是影响船闸通航效率的关键参量。将其作为强制性指标,可全面提高船型标准化率,将有利于提高枢纽通过能力,充分发挥内河航运低碳优势,实现内河水运现代化。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除满足本强制性标准外,还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13号);船舶设计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允许偏差范围为:±L/1000mm及±B/10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