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舶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委托TC130(全国内河船与水路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武汉理工大学 、交通运输部水运科学研究院 。
|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
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主要技术内容: (1)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干散货船、液货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2)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驳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3)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过闸集装箱船标准船型主尺度系列。
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标准船型的总长、总宽为强制参数。
强制理由:通过京杭运河、沙颍河-淮河干线船闸的干散货船、液货船(包括化学品船、油船)、驳船、集装箱船等运输船舶标准船型的总长、总宽是影响船闸通航效率的关键参量。将其作为强制性指标,可全面提高船型标准化率,将有利于提高枢纽通过能力,充分发挥内河航运低碳优势,实现内河水运现代化。
京杭运河、淮河水系过闸运输船舶标准船型除满足本强制性标准外,还应满足《内河运输船舶标准船型指标体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公告 2012年第13号);船舶设计应符合主管部门及相应法规、规范的有关规定;建造的船舶应符合中国造船质量标准的有关规定。船舶的主尺度偏差-总长及总宽允许偏差范围为:±L/1000mm及±B/10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