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永春县人民政府 、沙县人民政府 、长泰县人民政府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本标准规定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依法登记、运行管理、民主管理和全面服务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行管理。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坚持以民办、民管、民受益为原则、坚持以增加农民收入为宗旨,围绕依法登记、运行规范、管理民主、服务全面为主要技术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