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绿色产品评价通则》由 469-GPA(国家绿色产品评价标准化总体组)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目的:此项标准旨在落实《中国制造2025》提出的“支持企业开发绿色产品,推行生态设计,显著提升产品节能环保低碳水平,引导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响应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
从全生命周期出发,推进产品绿色设计,建立绿色设计产品评价标准,大规模推广绿色设计产品,对于引领绿色消费和生活具有重要意义。
意义:本标准的制定,将为绿色产品的评价筛选提供标准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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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绿色产品评价的术语和定义、评价原则和方法、评价要求、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具体绿色产品评价规范的编制。 主要技术内容:主要包括评价原则和方法、评价要求和生命周期评价报告编制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