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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市扰害生物防制服务通用规范》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华东师范大学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0529-T-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5-23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3-14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城市扰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防制过程及服务质量评价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城市扰害生物防制服务过程中的各方。本标准主要包括了:1. 对扰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要求,主要从人员、场所、管理、防制器械和个人防护方面进行规范。2. 从服务流程上,针对与客户的接触、现场勘查、签订合同、方案的实施、效果评价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3.对扰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评估。对扰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的服务提出了系统性、规范性的要求。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20131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