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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服务规范》由 TC196(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819-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9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90 电梯、自动扶梯
归口单位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是当今世界上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电梯)发展最快的国家;2012年全国新增电梯52.9万台,在用电梯已近245万台;2013年全国新增电梯62万多台,保持18%左右的增长幅度,在用电梯已达300万台;我国电梯年产量、在用电梯拥有量以及年增长量均为世界第一.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中国人口构成渐入老年时代,电梯已是人民不可缺少的代步工具.自九十年代以来,我国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以下简称电梯)的设计、制造与安装技术迅速发展,相比之下,电梯投入使用运行后的维保服务对于保证电梯运行质量和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目前,在电梯运行服务方面我国没有统一要求,这就形成了地方之间差别较大,甚至有时在一个地区,不同的工程项目也不同,因此,由于维保服务不善而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本标准将制定我国最基本的电梯运行服务要求.本标准不仅能够促进电梯安全运行性能的提高和降低事故的发生,而且有利于提高电梯服务质量和消除(或减少)电梯业主、物业管理机构与电梯维修单位之间的矛盾,以及在规范良好的电梯市场服务行为等方面均具有重要意义.本标准规定我国电梯运行服务的基本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最低要求服务准则,提出更高的服务要求;降低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运行故障率;体现以人为本的服务概念,明确乘客可得到的服务;使客户获得有保障的电梯运行服务;为客户选择电梯服务商提供标准.。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电梯运行服务的总则、服务、服务设施、服务环境以及实施与评价.主要技术内容: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总则;5 服务;6 服务设施;7 服务环境;8 实施与评价;9 管理组织检查记录;10 使用者安全乘运指南;11 服务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