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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商品煤标识》由 TC42(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北京煤化工研究分院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有限公司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煤炭检测技术中心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3268-T-603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1-04
申报日期
2015-02-04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9-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0-15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73.040
73 采矿和矿产品
73.040 煤
归口单位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商品煤标识和编码是用于识别商品煤及其质量、数量和特征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商品煤标识标准对于规范国内煤炭市场秩序,避免煤炭市场贸易中的纠纷,为煤炭自生产端至利用端的各个环节提供质量保障,防止在煤炭生产、储存、运销、贸易、利用各个环节掺杂使假等情况的发生,进一步有效保证商品煤质量,提高企业的煤质管理水平等方面都有重要的意义。

煤炭是我国的大宗贸易商品,2013年,全国煤炭生产量超37亿吨,消耗量突破36亿吨。

为了实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将煤炭作为商品进行科学规范和管理,2010年我国发布了GB/T 25209-2010《商品煤标识》,该标准根据我国当年煤炭生产、运输、销售及市场贸易的发展现状和需求而制定,对保障我国煤炭市场健康、规范和有序的发展,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为进一步提高商品煤质量,促进煤炭高效清洁利用,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多次出台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加强商品煤质量管理,规范国内煤炭市场和进口煤。

2014年9月发改委等六部委发布的《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商品煤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专门对有关商品煤标识的内容进行了规定:一方面要求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煤炭应按照《商品煤标识》(GB/T25209)进行标识,这是标识依据;另一方面对标识内容进行了规范,要求标识内容必须与实际煤质相符。

在此形势下,急需修订现有的《商品煤标识》国家标准,以满足国家、地方、行业、企业等各方面对能源利用、节能环保、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更高的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标准规定了商品煤标识的术语、基本原则、一般要求、标识内容、标识方案及标识性能和使用要求等。 标准适用于生产、加工、储运、销售、进口、使用等各环节的商品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