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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慧城市时空信息基础设施:评价指标体系》由 466(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2343-T-46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5-11-18
申报日期
2015-07-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8-20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9-03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4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40 天文学、大地测量学、地理学
归口单位
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执行单位
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测绘地理)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明确提出,要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促进城市信息网络宽带化、规划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产业发展现代化、社会管理精细化。

为此,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发展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是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空间地理信息集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促进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服务智慧化的新理念和新模式。

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建立的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是城市信息化不可或缺的、基础性的、根本性的信息资源,发展建设法定的、统一的时空基准,整合人口、法人、经济、社会、文化等信息内容,是城市信息化的必然要求,是智慧城市的时空基准。

根据“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4]1770号)的文件精神,以及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部际协调工作组的任务分工,测绘地理信息部门负责构建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为各部门提供时空基准服务。

信息整合,标准先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规定,测绘地理信息部门应开展时空信息基础设施标准体系的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衔接,推动智慧城市健康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该标准用于评估城市在开展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过程中的相关智能化能力的保障水平及建设带来的实际成效,为开展智慧城市建设工作提供依据,引导和推动城市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 标准内容包括评价指标总体框架、基本内容、数据来源、权重计算、使用说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