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要求 第1部分:小型IT设备和通信产品》由 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4(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伟翔环保科技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江门市俐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20 环境保护 |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
本标准规定了处理企业对移动通信手持机拆解处理有关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特殊要求及污染控制要求等。 本标准适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对移动通信手持机的拆解处理、有关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管、基金补贴审核,其他行业也可参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