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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微电网继电保护技术规定》由 TC564(全国微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3690-T-5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8-01-09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8-0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40.01
29 电气工程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29.240.01 输电网和配电网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微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微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微电网将千瓦级至兆瓦级额定功率的分布式电源、负荷、储能装置及控制装置等相结合,组成集中可控的单元。

并网型微电网能够以并网和孤岛两种模式运行,正常情况下微电网并网运行,当公用电网发生故障或停电时微电网通过公共连接点处的开关迅速与公用电网断开连接进入孤岛运行模式。

独立型微电网则解决了偏远牧场、边防、孤岛等电网建设难度大、设备成本高地区的供电问题。

在微电网技术日趋成熟之时,微电网的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例如由于缺少转动惯量,微电网短路电流方向性和大小难以判别;对于与大电网弱连接的微电网或独立型微电网,暂态和动态扰动问题尤其突出,与短路电流问题极为相似,易导致误判等。

为了充分地发挥风电、光伏等分布式电源和储能装置的优势,降低微电网对公用电网的冲击及负面影响,最大限度地实现微电网的效益和价值,有必要在国家层面制定标准,规范微电网在不同运行模式下应满足的保护技术要求,保障公用电网和微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为微电网保护要求提供指导原则,智能识别各种类型故障、短路电流幅值、方向和短路点,并且有效区分短路故障与暂态、动态扰动。微电网保护要求为微电网在并/离网故障情况下的安全稳定运行提供了保障。适用于交流微电网。不包含对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产品要求。不包含防电击和电气安装的保护要求。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属于和定义、故障判定和保护策略、微电网保护基本要求、并网型微电网保护、独立型微电网保护、微电网保护的通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