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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由 TC262(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599-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申报日期
2015-02-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3.020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归口单位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锅炉压力容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石油化工和能源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可持续发展战略。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对能源和石油化工产品的需求量愈来愈大,而国内的石油资源相对匮乏。

为了满足能源结构调整、能源战略储备和石化工业发展的需要,石油、天然气大型储罐发展很快。

我国计划建立的四级储备体系是: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地方石油储备、中石油等国有公司商业石油储备和中小型公司的石油储备。

在国家战略石油储备方面,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在镇海、岱山等地建立起第一批和第二批储备库。

拟投资建设的原油、成品油储罐单台容积达到10~15万m3。

在设备大型化发展过程中,很多技术都是首次应用,不可预见因素增加,运行风险也相应增加,安全保障的难度增大。

大型储罐的安全管理,最初的管理模式是基于储罐事故的管理模式,即事故处理、应急抢修的模式。

其后是周期性维修的管理模式,目前在我国大部分的储罐用户还处于这一阶段。

而国外工业发达国家,已经开始步入风险预测的管理模式;即通过对系统的历史数据的分析,预测未来的变化和发展趋势,从而采取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的管理模式。

如何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大型储罐的安全事故,变预防性的周期检修模式为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完整性管理模式,是管理者面临的重大问题。

常压储罐公司面对不断变化的因素,对常压储罐运行中面临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和评价,通过监测、检测、检验等各种方式,获取与专业管理相结合的常压储罐完整性的信息,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对策,不断改善识别到的不利影响因素,从而将常压储罐运行的风险水平控制在合理的、可接受的范围内,最终达到持续改进、减少和预防常压储罐事故发生、经济合理地保证常压储罐安全运行的目的,是企业资产完整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长期以来,大型储罐的制造和检验一直未纳入国家强制管理的范畴,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较少且尚未形成体系,科研成果的转化率不能满足常压储罐的需要。

如何统一地对常压储罐进行完整性管理,系统解决大型常压储罐的风险评估、完整性检测与评价及储罐管理体系的标准化要求,提高我国储罐群管理水平,保障储罐系统的长期安全运行已成为当前储罐管理工作中非常紧迫的任务。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制订是在国家“十二五”科技支撑课题(2011BAK06B03)的资助下完成的。本次标准制定的范围是立式圆筒形焊接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的基本要求,其他常压或低压(工作压力小于0.1MPa)储罐完整性管理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常压储罐完整性管理是对所有影响常压储罐完整性的因素进行综合的、一体化的管理,主要技术内容包括: 1)拟定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文件。 2)进行风险评估,了解失效的可能性和后果,制定预防和应急措施。 3)定期进行常压储罐完整性检测与评价,了解常压储罐实际状况。 4)采取修复或减轻失效威胁的措施。 5)质量控制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