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振动环境质量标准》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
防治环境振动污染,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振动环境质量。
规定了四类振动环境功能区的环境振动限值及监测要求。适用于振动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
无
全文强制
强制理由:落实相关法律要求
落实相关法律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