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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闭式膨胀罐》由 TC143(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设部供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0513-T-33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5-23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3-14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1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10 中央供热系统
归口单位
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IEC国际标准:BS EN13831:2007。

采标中文名称:Closed expansion vessels with built in diaphragm for installation in water。

目的意义

闭式膨胀罐与开式膨胀水箱相比,具有安装位置灵活、占用空间小、使用方便,无水质污染等特点,目前已广泛应用于供热空调水系统、建筑给水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中。

在供热空调水系统中,膨胀罐起到了稳定系统压力,减缓压力波动,容纳工作介质因温度变化引起的膨胀水量,防止系统倒空、超压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建筑给水及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中,膨胀罐起到缓冲水泵启动和停止以及系统阀门开启和关闭时产生的水锤冲击,存储水量,保证系统持续、稳定供水的作用。

随着我国对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及低碳超低能耗建筑的大力关注,为节约常规化石能源,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近年来,利用太阳能实现生活热水供应、供暖、空调已进行了诸多的示范与实践,膨胀罐的应用亦扩展到太阳能集热循环系统中。

传统的供热空调系统、建筑给水及生活热水系统中,工作介质为水,使用温度通常低于100℃。

与其相比,太阳能集热循环系统在夏季闷晒时工作介质温度达130℃,而冬季防冻时通常采用一定浓度的乙二醇水溶液,这对闭式膨胀罐内的气囊或隔膜材质、耐高温性能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闭式膨胀罐属于压力容器,生产制造企业通常遵循《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并符合《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压力容器》(GB150-2011)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如产品涉及出口欧洲时,其技术性能尚应符合欧盟压力设备指令(Pressure Equipment Directive, PED)中对于产品安全的规定,并贴附“CE”标识。

由于国内、外法规与现行标准过于笼统,主要侧重生产安全、工艺制造、安全监管等环节,而对技术要求较为模糊。

针对闭式膨胀罐产品本身,我国又缺少国家及行业相关产品标准,这将导致生产企业在生产制造时缺乏依据与约束,过度关注产品制造成本而忽略其在系统中的使用要求。

设计人员选用膨胀罐产品时完全依赖于生产企业提供的样本,按照设计选型要求,仅关注膨胀罐容积、压力等参数。

对于建筑使用方,由于没有相关标准对膨胀罐罐体及气囊材质细部构件技术要求进行约束,导致膨胀罐在建筑供暖空调、建筑给水领域应用时,虽然在运营初期满足系统稳压、持续供水的要求,但是由于细部构件质量参差不齐,直接影响到在系统中的使用寿命,给建筑使用方带来了困扰。

基于以上因素,为规范产品的开发与应用,统一产品质量、制定《闭式膨胀罐》产品标准刻不容缓。

产品标准制定应与现行法规、标准紧密衔接,给出产品分类与标记、组成构件相关技术要求等规定。

《闭式膨胀罐》产品标准制定实施后可有效指导产品的研发与工程应用,有利于促进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供暖空调、建筑给水系统中,工作温度不高于150℃,工作介质为水或乙二醇水溶液的闭式膨胀罐。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分类和标记;5、技术要求;6、检验规则;7、标志、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合格证及相关文件;8、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将从适用范围出发,对分类和标记、技术性能等提出具体指标和基本要求,并给出检验规则,再给出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