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辽宁省标准化研究院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080 服务 |
| 03.080.01 服务综合 |
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组织在优化农机资源配置、减轻农民劳动强度、节约农业成本、提高劳动效率、促进农民增收、确保农业丰产丰收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但是目前我国尚无相关国家标准对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的组织机制、安全操作、服务质量、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服务、应急管理、服务满意度等方面提出规定和要求。
因此,有必要尽快研究和制定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规范农机跨区作业组织服务行为。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的提供和管理,也可作为开展跨区机收、机耕、机插秧等作业社会化服务的组织或机构进行选择的依据。 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合同管理、方案设计、信息服务、作业服务、应急管理、满意度调查等方面的质量要求,并给出了农机跨区作业服务的主要质量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