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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118-Q-46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5-17
公示开始日期
2015-12-04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2-19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提出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水环境监测仪器(间接要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依据地表水环境质量分级、分类管理的需求,规定了水质项目和限值,以及水质监测、水质分析、水质评价、水质管理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本标准明确了一般地表水体、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及水生态环境功能区的管理要求,能够满足其他使用功能对水质的基本要求,但不替代其他涉水使用功能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具有特定功能的人工水域,执行相应的专业用水水质标准。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众多项目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全文强制

强制理由:我国《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拟引用下列标准: 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HJ/T 91《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 HJ 493 《水质采样 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 HJ 494 《水质采样技术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