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蓄热型电加热装置》由 TC143(全国暖通空调及净化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 91.140.10 中央供热系统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其他国际标准:DIN V 44578。
采标中文名称:电采暖-水集中供暖电蓄热锅炉性能特性。
本标准适用于以电为加热热源,通过直接加热锅炉本体蓄热材料或通过内部热水换热管路加热蓄热材料的蓄热方式,为建筑物供热的装置。电加热功率不小于10KW。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分类和标记;5、技术要求;6、试验方法;7、检验规则;8、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将从蓄热型电供热装置的组成和适用范围出发,对装置的分类和标记、技术性能等提出具体指标和基本要求,并给出装置的检验规则,再给出产品的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方面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