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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表面活性剂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残留量的测定》由 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3SC8(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界面活性剂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4056-T-60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1-04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9-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0-15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100.40
71 化工技术
71.100 化工产品
71.100.40 表面活性剂及其他助剂
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特种)界面活性剂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和周围环境造成很大的危害,因而国外不少的国家禁用和限制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制订此国家标准有利于人民的健康,保护环境并填补国内该产品标准的空白。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阴离子、阳离子、两性离子和非离子型表面活性剂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残留量的测定。主要技术内容:在顶空瓶中称量样品,该密封瓶被放入顶空进样仪器中加热并达到热平衡。用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GC/MS)进行分析,标准加入外标法定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