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地板、踏步和悬空步道用玻璃安全性能评价及测试方法》由 TC255(全国建筑用玻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玻璃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建筑材料检验认证集团秦皇岛有限公司 。
81 玻璃和陶瓷工业 |
81.040 玻璃 |
近年来,随着美学意识和建筑设计水平的不断提高,在我国的一些公共场所,如商场、广场、步行道、展台、舞台、观光电梯和一些风景名胜区的悬空步道上,越来越多地使用玻璃作为地板和踏步(楼梯),这为人民群众带来了建筑美学和视觉效果的享受。
但同时,该产品也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目前,尚无标准对其安全性能进行评价和检测。
用于上述场所的玻璃,一般来说,是由钢化玻璃和夹层玻璃构成,其存在以下安全隐患:1.静载荷能力,即多人站在地板上,玻璃的抗弯和抗压能力;2.动载荷能力,即人在玻璃上行走对玻璃的变动载荷和冲击力;此前,已经多见广场和展台玻璃地板的破碎现象。
3.抗冲击能力,即移动物体对玻璃表面冲击后,玻璃是否破碎或破碎后是否还有结构支撑力;如行人摔倒,玻璃能否经受人体冲击,如游客手中的相机、三脚架或山上小块岩石坠落,对玻璃冲击后是否会带来结构性破坏。
4.防滑能力,即玻璃表面的摩擦力是否能够确保行人行走安全,不至摔倒;如在玻璃表面存在露水、雨水条件下是否还有一定的防滑性能。
对于上述涉及安全的性能,应有标准和方法对其进行评价和测量,因此,制定本标准,对于保护人民群主人身财产安全以及玻璃生产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地板、踏步和悬空步道用玻璃的安全性能的评价和测试。 主要技术内容:安全性能要求、安全性能评级、样品制备、测试装置、测试条件、测试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