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天然气处理厂脱硫、脱碳及硫磺回收分析评价方法 第3部分: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催化剂技术要求及分析评价方法》由 TC244(全国天然气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天然气研究院 、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 、中石化中原油田普光油田分公司 、中海油湛江分公司东方气田 、中国石油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石油工业天然气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中国石油天然气质量控制与能量计量重点实验室 、中石油长庆油田公司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昊华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家石油天然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
|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
| 75.060 天然气 |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气处理厂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催化剂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天然气处理厂和炼油厂用于硫磺回收及尾气处理的催化剂。 主要技术内容: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