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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由 322(商务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联盟顺丰速运集团天猫国际敦煌网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申报日期
2015-11-24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3-14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2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20 运输
03.220.01 运输综合
归口单位
商务部
执行单位
商务部
主管部门
商务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国家标准的制定,从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角度出发,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相关的术语和定义、服务保障,梳理了服务管理流程要求,并对服务评价与改进提出了明确要求,将会进一步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相关工作,并能够提升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总体水平: ——厘清各方责任义务关系,构建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健康生态系统。

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是跨境电子商务与物流融合发展的新型业态,既具有普通物流的共性要求,也有其特殊要求,例如在线批发多采用传统的通关物流方式,在线零售多以商业快件和个人行邮为主要的物流方式,是一个全新的生态系统。

当前,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各相关方权利、责任不明确,容易造成各方相互推诿,降低整体服务质量。

因此,有必要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厘清各方责任义务关系,构建电子商务物流健康生态系统。

——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流程,提高跨境电子商务服务质量。

近年来,跨境电子商务市场快速发展,客户需求也随之变化,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物流服务的要求更加细致和具体,这与传统的物流服务流程存在较大差异。

这对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服务的物流企业而言,带来了严峻的考验,需要重新梳理和构建业务流程、监督检查体系,对员工进行深入培训等,因此,需要尽快制定《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规范》国家标准,为广大跨境电子商务物流企业规范流程和操作提供指导,帮助其更快更好提高服务质量。

——规范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市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健康发展。

目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市场主体各异,邮政、快递、物流企业纷纷登场,各主体的服务能力、服务模式存在较大差异,这既给市场带来多元竞争的动力,但是由于缺乏统一的最低要求,也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市场主体良莠不齐,不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

标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中央国务院简政放权大背景下,承接政府职能、加强市场自律和管理的重要手段。

因此,有必要制定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领域第一个国家标准,提出全国统一的最低要求,为市场确立最低门槛,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市场整体水平。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各类主体。 主要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物流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保障、服务内容和要求、服务质量监督、评价与改进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