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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文物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范》由 TC289(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文物局

主要起草单位 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619-T-453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10-11
申报日期
2016-10-28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8-09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1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词汇)
归口单位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文物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文物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文物科技档案管理是文物管理部门、文物保护工作中一项及其重要的基础工作,随着馆藏文物数量的日益增加,随之而来的文物档案的数量也相应增加,因而文物科技档案的管理也将面临新的问题。

如果文物科技档案管理不规范甚至出现混乱的局面,一会导致文物相关鉴定资料,研究资料及保护修复资料的缺失;二会造成珍贵文物样品的流失;三会造成文物借出、移交、研究等利用上的困难。

因而规范文物科技档案的管理显得十分必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文物科学技术档案管理的基本要求、科技管理(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利用、移交、鉴定)、科技档案信息化。本标准适用于文物与博物馆相关单位的文物科学技术档案的管理。档案管理主要内容包括:(1)档案收集;(2)档案整理;(3)档案保管;(4)档案鉴定;(5)档案利用;(6)档案移交;(7)档案统计;(8)档案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