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由 33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近二十年来,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日新月异,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工程建设领域。
行标《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术语标准》的发布,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奠定了基础,目前已被国际地下空间联合研究协会(ACCUS)决议翻译成多国语言予以推广。
《城市地下空间功能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也是一本基础了的标准,编制该标准基于以下几点必要性和迫切性: (1)该标准是政府加强地下空间工程领域监管的急需,是促进城市地下空间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近年来我国地下空间工程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地下空间开发的领域由传统的民防工程向地下商业、地下交通、地下综合管廊等多种设施发展,规模越来越来,功能越来越多,综合性越来越强。
从国家行业管理看,为确保我国地下空间资源开发的合理利用和基本的工程质量,急需针对不同类型的工程建立有针对性的管控政策和发展要求,而城市地下空间功能与地下工程的分类是实现上述目的首要前提。
这样一方面可以确保基本的工程质量,另一方面,促进提高地下空间资源的合理开发,提高利用效率。
(2)该标准是未来构建地下空间标准体系的前提,推动我国地下空间工程行业和学科发展的需要。
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进行分类属于地下空间学科体系的基础,本规范的建立有助于未来地下空间工程领域标准体系的构建,也有助于完善国家工程标准总体系。
(3)该标准是编制未来地下空间工程专项技术规范的基础。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除了基础类标准外,尚有通用层和专用层标准,当前由于城市地下空间分类标准不规范、不同类型设施层次分类粗细程度相差较大,造成了通用层和专用层标准体系的混乱和矛盾,这在实际工作中已频频显现,本标准的编制有助于规避不同分类体系相互矛盾的现状,更进一步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建立奠定基础。
据此,本次申请提出城市地下空间功能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跨行业学科领域提供统一分类体系的国家标准,不但规避不同分类体系相互矛盾的现状,更进一步为城市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完善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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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主要适用于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及其他相关领域。 《城市地下空间与地下工程分类标准》共包括4章,分别是: 1、总则; 2、术语; 3、城市地下空间分类; 4、地下工程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