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高压直流输电系统直流电压测量装置》由 TC333(全国高压直流输电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等 。
| 29 电气工程 |
|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
| 29.240.99 其他有关输电网和配电网的设备 |
适用范围:本标准的适用范围是我国高压直流输电工程(±8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用直流电压测量装置。 主要技术内容:直流电压测量装置的定义、相关术语、使用条件、额定值及性能要求、设计和试验要求等。 本次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有: 1、额定一次直流电压对应的二次输出为2D41H应改为“3A98H”; 2、额定绝缘水平中816的直流耐压“1200”改为“1224”; 3、截止频率(-3 dB): ≥ 7kHz; 4、在局放试验的最后10 min内,放电量大于1 000 pC的放电脉冲数不超过10个,改为2000PC; 5、绝缘试验前后电阻值偏差在满足精度的前提下不应大于0.1%”; 6、因试验条件不具备,取消直流电压分压比试验; 7、暂态响应试验应考虑因阶跃电压源带来的响应时间误差; 8、频率响应试验,在无高电压的标准变频电源下,对于直流分压比较大的直流测量装置,施加小电压(1kV)下的频率响应无法准确测量(分压信号太小,且无高频的标准互感器)。 预研情况:我国高压和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已运行多年,该标准在该过程中得到广泛使用,但也发现一些不适用情况。目前,可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将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结合到标准中去,进行修订,即可满足工程建设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