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由 TC227(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 。
| 53 材料储运设备 |
| 53.020 起重设备 |
| 53.020.30 起重设备附件 |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广泛应用于起重机械的载荷超载限制,是保障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的重要安全保护装置。
由于标准中并未明确产品分类,造成超载限制器市场混乱,部分价格低廉、不安全、未经论证的产品滥用在起重机械上,构成了起重机械安全事故的潜在威胁。
2010年至2012年期间,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委托全国起重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对部分单位生产的功率式起重量限制器和电流式起重量限制器进行了安全技术论证,其中电流式起重量限制器未通过安全技术论证。
对于功率式起重量限制器在限定条件下,可以使用。
因此,本次修订将纳入产品型式以及功率式起重量限制器的相关要求,将对规范市场秩序,提高产品可靠性和安全性,保障起重机械使用安全,减少起重机械安全事故,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为配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改革思路和要求,本次修订将该产品标准由强制性国家标准调整为推荐性国家标准。
标准规定了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GB/T 6974.1定义的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和臂架起重机所使用的超载保护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