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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安全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术语》由 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0SC2(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国防科技大学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像素数据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北京普赛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银晨智能识别科技有限公司山西省公安厅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1818-T-31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7-10-11
申报日期
2015-12-15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4-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5-1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3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归口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会
主管部门
公安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已经由理论研究阶段转入大规模实际应用阶段。

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得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术语的统一成为行业的迫切需求。

本标准以行业应用为基础,将实际应用中的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术语规范化,以指导生物特征领域的实际应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多种模态的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中的常用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多种模态的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包括人脸、指纹、声纹、虹膜、掌纹等。

行地标转化

GA/T 893-2010 安防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