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安全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术语》由 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0SC2(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人体生物特征识别应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清华大学 、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 、国防科技大学 、北京海鑫科金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像素数据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普赛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银晨智能识别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省公安厅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已经由理论研究阶段转入大规模实际应用阶段。
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使得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术语的统一成为行业的迫切需求。
本标准以行业应用为基础,将实际应用中的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术语规范化,以指导生物特征领域的实际应用。
本标准规定多种模态的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中的常用术语及其定义。 本标准适用于多种模态的人体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包括人脸、指纹、声纹、虹膜、掌纹等。
GA/T 893-2010 安防生物特征识别应用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