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压力调节装置》由 333(住房城乡建设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广州市精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23551-2。
采标中文名称: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安全和控制装置 特殊要求 第2部分:压力调节装置。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使用GB/T 13611规定的城镇燃气的燃气燃烧器和燃烧器具用压力调节装置(以下简称调压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结构和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安装和操作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能够单独检验的公称连接尺寸不大于DN 250,最大进口压力不大于50kPa,且使用GB/T 13611规定的燃气作为流体介质的调压器。 本标准不适用于: a) 直接与主燃气管道连接的调压器,或者与具有一定输出压力标准的容器相连接的调 压器; b) 安装于室外的或暴露于环境中的调压器; c) 用电作为辅助能源的调压器。 主要技术内容: 调压装置的结构设计和材料要求以及性能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