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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绿色仓储与配送要求及评估》由 322(商务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商务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仓储协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0511-T-32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7-05-23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2-28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3-14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55.220
55 货物的包装和调运
55.220 堆栈、仓储
归口单位
商务部
执行单位
商务部
主管部门
商务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物流行业是节能减排重点行业,推进绿色物流的发展已经成为全球物流业共同关注的焦点。

仓储与配送是物流系统最重要的环节,物流作业主要集中在库内和市区,对节能减排的要求最高,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在节能减排的方面有着巨大的潜力。

比如,实施仓库屋顶光伏发电,每平米分布式发电设备可年发电45度,如果利用全国75%的仓库屋顶(约5.5亿平方米)实施光伏发电,每年可发电247.5亿度电能,可以节约标准煤约1百万吨,减少碳排放68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8500吨;如果全国30%的冷库应用节能新技术,每年可节电61.1亿度,可以降低碳排放16.62万吨,每年可以为企业创造效益48.88亿元;通过采用绿色仓储与配送技术与装备,仅将绿色环保托盘保有量比例提高10%,推广电动叉车比例提升10%,即可降低碳排放20万吨以上。

本标准针对绿色仓储与配送过程中,企业从仓储设施节能降耗、仓储技术与设备的采购与使用中的节能降耗、仓储配送过程中作业流程的节能降耗、仓储配送中包装节能降耗方面提出要求和评估基本原则,推动企业仓储与配送环节的节能降耗,促进绿色物流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具有仓储与配送业务的各类仓储配送企业、电子商务企业、生产流通企业仓储配送服务部门。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绿色采购要求、仓储节能降耗、绿色仓库设施要求、仓储作业环节的节能降耗、物流配送节能降耗(配送车辆及作业等方面)、物流包装产品的循环共用、绿色仓储与配送节能指标第三方评测,最终达到仓储与配送各环节的节能降耗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