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费托合成石脑油》由 TC469(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9SC2(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制化学品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科合成油有限责任公司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 。
|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
| 75.160 燃料 |
| 75.160.20 液体燃料 |
1. 必要性分析 石脑油是石化工业生产乙烯、丙烯的重要原料,我国每年进口石脑油量达200多万吨。
随着我国煤化工产业的快速发展,在各种煤液化制汽柴油工艺中,均副产大量石脑油,一般副产11%-20%的石脑油。
根据规划,到2017年,我国煤制油产能将达到1000万吨,副产煤基石脑油200多万吨。
而且,煤基石脑油与石油基石脑油相比,无论是制双烯,还是生产汽油,都具有价格优势。
因此,煤基石脑油在替代进口原油,保障我国能源战略安全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费托合成石脑油产品硫含量小于0.5ppm、品质优良,主要用作乙烯、丙烯生产原料、汽油调和组分等。
煤基石脑油经催化重整技术也可生产汽油组分。
费托合成石脑油因工艺不同,与煤直接液化工艺生产的石脑油有所不同, 主要是费-托工艺生产的石脑油产物分布较宽,而煤直接液化石脑油产物分布较集中。
因此,无法将两种工艺的产品统一为一个标准,只能单独为其制定标准。
目前,山西潞安煤基合成油有限公司起草的《煤基合成石脑油》企业标准,也通过有关专家的审定,其它煤化工企业也相应制定了各自的企业标准。
不同煤化工企业的企业标准各有所不同,为了统一标准,有利于国内市场石脑油供需双方执行同一个标准,减少不必要的质量纠纷,制定一个各方共同认可的国家标准非常必要。
因此,本项目的制定,将对上述企业费托合成石脑油产品质量的优化和相关煤化工企业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和深远意义。
2. 可行性分析 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等企业已有《煤基石脑油》企业标准,在指标分析上无技术难点,故该项目完全具有可行性。
本项目在国内无相关标准。
中科合成油技术有限公司是中科院山西煤炭化学研究所在经过多年煤基浆态床合成液体燃料技术研究的基础上,联合内蒙古伊泰集团有限公司、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徐州矿务集团有限公司等共同投资组建的高新技术公司,主要开展煤基液体燃料合成浆态床工业化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并已形成了系统的自主知识产权的煤基液体燃料合成浆态床工业化技术。
西南化工研究设计院长期从事天然气化工、煤化工、碳一化工研究与工程开发,是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制化学品分会和“国家碳一化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依托单位,拥有完善的煤化工科研开发技术力量。
经检索,未发现有与本项目相对应的国际标准及技术法规。
本项目适用于费-托工艺所生产的石脑油。本项目规定了费托合成石脑油产品的各项技术要求,包括颜色、密度、馏程、各种烃族含量、硫、氮、坤、铅含量,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安全、运输和贮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