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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镇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由 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2354-T-31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5-11-18
申报日期
2015-06-15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8-20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9-03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22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220 消防
13.220.01 消防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城乡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是消防规划的重要内容,应当全面纳入城乡总体规划和相关的专项规划,对于提高城镇抗御火灾的能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各地在编制修订城乡消防规划,确定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装备、消防车通道的需求时,由于缺乏对城镇和区域火灾风险的总体评估,往往是依靠经验或者简单按照消防站辖区面积等指标进行匡算,造成规划内容难以适应城镇化发展的实际需求,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难以满足火灾防控实际需求,影响了城镇公共消防安全水平和能力的提升,甚至不同程度造成公共资源的不合理配置甚至浪费。

为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需要,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关于“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要求,为全面引导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科学制订城乡消防规划、全面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应当从国家层面制定城镇、区域消防安全评估规范,以保障新型城镇化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同步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提出了城镇、区域消防安全评估的范围、术语定义、评估工作程序、评估方法、评估内容、评估报告的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城镇、区域的消防安全现状评估,主要包括城镇、区域的火灾风险等级、消防安全总体布局及消防站规划布局的科学性、消防力量(站点、装备、人员)配备的合理性、社会面消防防控能力(消防科普宣传教育、消防管理、火灾预防能力)等方面。城镇、区域的管理部门也可以根据消防安全的实际需要,参照本标准对所管辖区域进行消防安全评估。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城市消防安全评价指标体系研究》,编号2008GXS5B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