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美丽乡村建设指南》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安吉县人民政府 。
|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
| 01.140 信息学、出版 |
| 01.140.30 行政管理、商业和工业文件 |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为核心,围绕科学规划布局美、村容整洁环境美、创业增收生活美、乡风文明身心美的目标要求,以深化提升"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建设为载体,着力推进农村生态人居体系、农村生态环境体系、农村生态经济体系和农村生态文化体系建设,形成有利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农村产业结构、农民生产方式和农村消费模式,建设一批全国一流的宜居、宜业、宜游美丽乡村,促进生态文明和惠及全国人民的小康社会建设.本标准围绕农村产业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建设、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农村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了"美丽乡村"各项建设,使各个环节操作有据,各个项目实施有法,各个岗位考核有章,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人们的生活环境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本标准规定了美丽乡村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村庄建设、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社会事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建设与常态化管理等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美丽乡村建设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