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船舶总段制造完整性要求》由 TC12(全国海洋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船舶工业综合技术经济研究院 、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 。
| 47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 |
| 47.020 造船和海上构筑物综合 |
以确保后续船台(坞)合拢作业开展为基本原则,围绕船舶总段制造完工后的检验项目以及制造完整性要求两个方面开展标准技术的研究,内容主要涵盖总段制造后的船体外形尺寸、变形矫正、除锈和涂底漆作业、密性试验、结构加强、舾装托盘表等内容。主要包括: a)总段制造后的完工精度要求; b)船体外形尺寸、变形矫正等要求; c)总段舾装作业的内容; d)总段中需要进行密性试验的焊缝和舱室; e)总段中需要进行临时加强的结构等; f)船舶生产企业进行厂检的记录表包含的项目。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2015年批复的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航空装备等重要制造领域49项基础及关键共性技术标准研究》中需研制的标准(项目编号:201510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