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由 TC184(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00 建筑材料 |
|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
工业副产石膏是指工业生产中因化学反应生成的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副产品或废渣,也称化学石膏或工业废石膏。
主要包括脱硫石膏、磷石膏、柠檬酸石膏、氟石膏、盐石膏、味精石膏、铜石膏、钛石膏等,其中脱硫石膏和磷石膏的产生量约占全部工业副产石膏总量的85%。
2009年,我国工业副产石膏产生量约1.18亿吨,综合利用率仅为38%。
其中,脱硫石膏约4300万吨,综合利用率约56%;磷石膏约5000万吨,综合利用率约20%;其他副产石膏约2500万吨,综合利用率约40%。
2011年工业副产石膏累积堆存量已超过3亿吨,其中,脱硫石膏5000万吨以上,磷石膏2亿吨以上。
工业副产石膏大量堆存,既占用土地,又浪费资源,含有的酸性及其他有害物质容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燃煤机组烟气脱硫和磷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
2008年我国颁布实施了GB/T21371《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国家标准,对于推动工业副产石膏在水泥工业的利用奠定了基础,并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利用工业副产石膏制成水泥的质量。
为了利于水泥行业更好的利用工业副产石膏,保证制成水泥的质量和性能,需对标准进行修订。
范围:用于水泥中的工业副产石膏 主要技术内容: 1、硫酸钙含量 2、附着水 3、对水泥性能的影响 4、有害物质限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