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由 339(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委托TC114SC27(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动车辆分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 、北京新能源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郑州宇通客车股份有限公司 、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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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随着近些年电动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电动汽车的安全问题越来越引起了社会广泛的关注。
作为电动汽车的主要零部件之一的动力电池,其安全问题更是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锂离子动力电池由于其续航里程长和功率特性高的综合优势,已经成为电动汽车动力电池的最主要类型,占据了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为了实现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安全性能的综合评估,需要一份合理的,有效的评估标准,能够涵盖从电池单体到系统的范围,一方面可以提供客观的评估依据,保障市场公正,保护电池生产企业利益;另一方面可以预防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动汽车安全性,保护公众利益。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电池的一般性安全要求、安全标识与警示、机械安全、环境安全、电安全以及模拟车辆事故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最大工作电压是B级电压的电动汽车用车载锂离子动力电池系统。 本标准针对锂离子动力电池单体、电池包及系统。
最大工作电压是B级电压的电动汽车。
本标准对于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的一般性安全要求、安全标识与警示、机械安全、环境安全以及电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等内容均为强制性内容。
强制理由:本标准内容一方面可以提供客观的评估依据,保障市场公正,保护电池生产企业利益;另一方面可以预防相关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电动汽车安全性,保护公众利益。
本标准是为已经发布的GB/T 31485-2015《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和GB/T 31467.3-2015《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 第3部分:安全性要求与测试方法》提供所亟需的支撑性强制性标准。 本标准与电动汽车电池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及其他强制性标准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