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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工业用氢氧化钠》由 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3SC6(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新疆天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锦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滨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693-T-60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6-14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4-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4-3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71.060.40
71 化工技术
71.060 无机化学
71.060.40 碱
归口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氯碱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GB 209-2006《工业用氢氧化钠》已实施近9年,对于提高我国氢氧化钠产品质量,促进生产企业采用新技术,规范良好市场秩序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但随着实施以及国家政策调整的要求,标准中不适宜的内容已暴露出来,因此,有必要近快立项修订。

修订必要性:(1)据统计,我国大、中、小氯碱生产企业约180多家,产量和产能均居世界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氯碱大国。

随着氯碱生产技术发展,2011年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明确指出,2015年淘汰隔膜法烧碱生产装置;(2)我氯碱分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已于2013年和2014年分别申报了该国家标准的修订计划,一直未被立项;(3)据调查,我国已没有采用化学苛化法生产氢氧化钠,而现行国家标准GB 209-2006适用于苛化法、隔膜法和离子交换膜法生产的工业用氢氧化钠。

这样产业政策变化和生产技术变化的国情,尽快修订该国家标准是必要的。

通过修订,标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对于指导产业政策的执行具有积极的意义,同时体现技术进步,使标准更加具有适用性、先进性和合规性。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工业用氢氧化钠产品。 主要技术内容:删除现标准中IS-DT、IS-CT、IL-DT和IL-CT技术指标,根据淘汰隔膜法生产装置后,我国氢氧化钠产品全部由离子交换法生产,产品规格多:液体有30%、32%、42%、45%、48%等;固体有72%和99%的复杂国情,合理设置技术规格和等级,根据市场需求,微调整技术指标,完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