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机维修养护服务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等 。
进入21世纪以来,在党中央领导下,农业机械化进入了依法促进、国家加大财政支持的快速发展新阶段,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规模进一步扩大,效益明显增加,组织程度不断提高。
我国连续四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到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内容,农业现代化离不开农业机械化。
农业机械是一种结构相对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专门化生产工具。
随着机械使用时间的不断延长,机械零部件也会因为磨损而使其性能不断下降,最终影响到农业机械的正常使用。
这就需要农机维修养护服务与之相配套,但当前我国农村中农机维修技术人员素质较低、维修水平参差不齐、服务能力不够,同时维修养护质量问题也日益突出,这就导致农机经济效益的实现和农机当事人的权益受到较大的影响,所以加快对农机维修养护服务的标准化建设势在必行。
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 农机维修养护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的研制,将提升农机维修养护服务的水平,规范农机维修网点的管理,引导农机维修行业朝着规范化、标准化的方向发展,从而为我国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贡献重要力量。
范围:适用于农业机械的维修及养护服务。 主要技术内容:农机维修养护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维修服务、养护服务、服务质量控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