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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霾的预报和预警》由 TC345(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气象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0438-T-41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5-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2-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2-27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气象防灾减灾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是一种低能见度天气现象,来自自然界和由污染排放产生的颗粒物(包括吸湿增长)悬浮在空中导致视程下降。

严重的霾天气不仅增加了公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几率,而且也会影响航班的正常起降,从而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不便。

更重要的是,当悬浮颗粒物主要是污染物质时,会严重地威胁着人类的健康,导致呼吸道疾病、肺癌等的发病率急剧升高。

因此,霾天气的及早预报和预警是十分必要的。

为了规范霾的观测和预报,2010年颁布了气象行业标准《霾的观测和预报等级》(QXT113—2010 ),对全国的观测和预报业务具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然而,受到科学认识的限制,该标准对于相对湿度在80%~95%、能见度小于10公里时的天气识别比较模糊,从而给霾的观测和预报带来了不确定性和难以操作性。

近年来,我国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和成渝地区等大型城市群低能见度天气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因此,科学家对于由污染导致的霾天气开展了大量的观测实验和研究,得到了一些新的认识。

新的研究成果对于提高界定霾的科学性有很大帮助。

因此,有必要对《霾的观测和预报等级》进行修订。

同时,由于近年来“灰霾”和“灰霾污染”常常提到,但实际上都不是很科学的名词,与国际上的名称和定义不相符,而霾和污染虽然有密切的联系,但并不是等同的。

空气污染程度就是主要因为大气中的污染浓度高而造成的,由能见度和相对湿度判识的霾天气则不仅仅与污染物浓度有关。

所以为了避免霾预报和空气质量预报的混淆,作为一种天气现象,非常有必要对霾的预报和预警等级、指标等进行研究制定,形成霾的预报和预警全国一致的标准体系。

此外,尽管霾的预警已开展多年,但是仍然缺少全国统一的标准,呈现比较混乱的态势,主要表现为不同省市自治区划分的等级标准各异,相同颜色的预警信号可能代表着不同的内涵。

因此,对制定霾的预警国家标准存在着刚性需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拟制定的《霾的预报和预警标准》将主要由前言、引言、标准的适用范围、霾的预报等级、霾的预警等级5部分组成。本项目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用近30年全国近千个观测站的资料,对于低能见度天气进行分类、统计,并依据科研成果给出霾天气科学、合理的定义。同时,根据全国各个地区霾天气能见度的分布特征、社会需求等对霾的预报等级进行重新划分。此外,兼顾全国各个地区大气污染预警,制定新的霾预警等级,实现霾的观测判识、预报、预警、大气污染预警协调统一。拟制定的《霾的预报和预警标准》将主要由前言、引言、标准的适用范围、霾的预报等级、霾的预警等级5部分组成。本项目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采用近30年全国近千个观测站的资料,对于低能见度天气进行分类、统计,并依据科研成果给出霾天气科学、合理的定义。同时,根据全国各个地区霾天气能见度的分布特征、社会需求等对霾的预报等级进行重新划分。此外,兼顾全国各个地区大气污染预警,制定新的霾预警等级,实现霾的观测判识、预报、预警、大气污染预警协调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