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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乌龙茶 第8部分:大红袍》由 TC339(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主要起草单位 福建农林大学武夷星茶业有限公司国家茶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建)中华全国供销社合作总社杭州茶叶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3247-T-442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1-04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9-24
公示截止日期
2015-10-15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40.10
67 食品技术
67.140 茶、咖啡、可可
67.140.10 茶
归口单位
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大红袍香气馥郁有兰花香,香高而持久,滋味醇厚回甘,汤色清澈橙黄,品质优异,是我国十大名茶之一。

其历史悠久,消费人群广泛,蜚声海内外。

目前,国家标准《乌龙茶 第1部分:基本要求》及《乌龙茶 第2部分:铁观音》已获准发布,并于2014年6月22日起实施。

大红袍做为乌龙茶中最有代表性产品之一,尚未有国家标准,影响了大红袍产品的规范生产与流通,因此,制定乌龙茶大红袍国家标准,配套、完善乌龙茶国家标准,对规范乌龙茶产品质量,确保消费者的权益,促进全国乌龙茶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乌龙茶大红袍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制定水仙产品感官要求、理化及卫生技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