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产品基本要求》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所有限公司等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080 软件开发和系统文件 |
本标准的目的是促进服务提供方高效、合理、规范得组织IT资源,从而为服务需求方提供标准化、产品化的服务,通过对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交付方式、以及服务定价等内容进行统一的规定,以利于服务供方对服务产品进行展现,又利于需方对不同服务供方间的服务进行比较和选择,避免供需双方在签署合同及执行服务协议时可能出现的争议,促进信息技术服务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本标准依据相关原则,制定服务产品的基本要求,规范IT服务产品市场,推动服务产品化进程,使服务能够实现有形化;同时,通过服务产品基本要素模型的实施,为服务供需双方建立更加清晰的沟通界面,对推动信息技术服务的深入发展、广泛应用,及加速服务标准化进程等都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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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信息技术服务产品的基本要素和研发管理要求。适用于所有IT服务组织。可用于指导服务供方实施服务产品研发;指导服务供方研制完整的服务产品;为服务需求方提供选择服务产品的判断依据;第三方评价服务供方的服务产品能力。 本标准提供了一个服务产品研发和服务产品组成要素的基本模型,规定了组织在实施服务产品研发过程中和完成研发服务产品时应具备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