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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稽核业务规范》由 TC474(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

主要起草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940-T-31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社会保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稽核业务是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师(药师)及参保人员遵守基本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履行相关合同情况实施的网络监控和稽核检查,是政府保障民生、推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

为切实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各级监督检查机构严格按照待遇享受稽核业务规范进行实际操作,推进稽核业务规范迈向法制化、规范化、精确化、信息化,为全民医保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规定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稽核业务规范流程和注意事项。本标准将对医疗保险待遇享受稽核业务中的范围、人员、规程、规则、责任、法律文书等予以规范,统一稽核检查业务的执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