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术语》由 TC435(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
| 49.060 航空航天用电气设备和系统 |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机系统常用术语及定义,适用于无人机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和使用维护。本标准在术语选择和定义确定过程中始终按照以下要求:其一,突出特色,重点考虑无人机系统与有人机的区别,突出具有无人机系统技术特点的术语;其二,紧贴研制,以无人机系统工作分解结构为切入点,将术语贯穿无人机系统设计、生产、试验、销售、使用、维护全生命周期,紧密围绕国内无人机系统产品,确保术语标准能够为技术交流提供支撑;其三,力求全面,结合当前技术现状,尽可能覆盖无人机系统特色技术领域的术语;其四,科学准确,在对术语进行定义的过程中,一方面要考虑到与我国现有标准的协调一致,另一方面要考虑到与国外相关标准相协调,尽量做到对术语定义的清晰、明确、无歧义;其五,强化功能,由于目前国内无人机系统研制单位相比有人机分散,研制相关性不强,在无人机系统工作分解结构领域还存在一定的分歧,各分系统的功能和范围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尽量弱化物理系统,强化功能,从功能的角度定义相关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