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内河交通安全标志》由 348(交通运输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河口海岸科学研究中心 、上海市地方海事局 、江苏省地方海事局 、江苏省航道局 、浙江省地方海事局 。
随着水运的发展,为了维护交通秩序,必须用交通规则予以制约;随着水运工具的发展,交通规则又变得十分繁复,造成记忆上的困难.于是人们又创造了一种简洁、形象、直观、通俗易懂、醒目清晰,并且不受人们在民族、年龄、性别、语言和文化程度上的限制,起到标示交通规章的作用和作为船舶服务的设施,而这就是交通安全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内河交通安全标志的分类、形状和尺寸字体、颜色和图案、设置原则、安装方式、构造等要求.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主标志的分类及主要包括内容,标志的形状、尺寸、图案、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设置和安装原则等的规定.本标准适用于内河通航水域设置的交通安全标志.海港设置交通安全标志,可参照本标准的规定.
内河交通安全标志
主标志的分类及主要包括内容,标志的形状、尺寸、图案、反光和照明以及制作、设置和安装原则等的规定.
强制理由:强制是为了全国实施的统一及识别,同时也为了交通航行的船舶及人员生命财产的安全
GB 2893安全色(GB 2893-2001,neq IS0 3864:1984)、 GB 5768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GB /T 8416 视觉信号表面色、 GB 50139 内河通航标准 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