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防火门》由 906(国家消防救援局)提出,委托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
防火门.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防火门的术语和定义、代号和规格型号、材料及零部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中使用的平开式防火门.其它开启方式的防火门或其它场所使用的防火门,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主要技术内容:标准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修改分类和代号内容,给出最大规格限制,完善型号编制方法;(2)对门扇填充材料的理化性能要求进行细化,对钢质材料、木材、人造板等给出相关性能要求标准;(3)提出人造板、粘合剂等材料的有害物质限量要求;(4)修改防火门的耐火性能,由原来按“隔热防火门(A 类)““部分隔热防火门(B类)“和“非隔热防火门(C类)“进行分类并按耐火极限不同进行分级的规定,修改为仅按耐火极限不同分为甲、乙、丙等三个耐火等级,耐火极限考虑适宜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5)对门框结构、门扇结构、自动闭门装置、防火玻璃等零部件要求进行适当完善;(6)修改可靠性要求,改为反复启闭性能;(7)增加防火门的软物冲击性能、垂直荷载性能、防烟性能等要求及试验方法;(8)提出防火门产品的一致性控制要求,便于认证;(9)增加附录,给出门芯材料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常开放火门自动闭门装置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以及常用防火门产品的结构、型号规格示例及扩展应用指南等. 项目预研情况: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自2013年5月开始,对国内外有关防火门的相关标准、产品应用情况开展调研工作,向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筑构件耐火性能分技术委员会的全体委员、通讯委员及顾问,中国消防协会耐火构配件分会的会员单位,以及相关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单位发出GB 12955-2008标准应用情况调研表近150份,汇总分析近年来该标准在防火门产品生产、检验、使用等领域实施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了解我国目前市场使用防火门产品现状和对该标准进行修订的意见或建议,为本项目的实施奠定基础.
本标准重有关安全、健康的要求条款(第5章)和有关产品检验规则的条款(第7章)是强制性内容,其余为推荐性.
强制理由:防火门的产品质量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本标准主要强制的内容符合《关于加强强制性标准管理的若干规定》规定的限制范围(如:保护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技术要求,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
本标准的内容与《消防法》协调一致,无冲突,其具体内容,需要考虑与合并修订后的强制性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协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