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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海面溢油鉴别系统规范》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3SC1(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域使用及海洋能开发利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局北海环境监测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2621-T-41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6-12-28
公示开始日期
2016-10-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10-3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60.01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60 水质
13.060.01 水质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海域使用及海洋能开发利用分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海洋)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对能源的需求持续加大,海上石油勘探开发、海上石油运输活动日趋频繁,海洋溢油风险不断增加。

以渤海为例,近年来,溢油污染事件发生频率呈快速上升趋势。

2000年至2002年,渤海每年发生溢油污染事件约1~3起,年平均发生溢油事件2.3起。

2008年至2010年,渤海每年发生溢油污染事件在4~12起之间,年平均发生溢油事件9.3起。

2010年,渤海共发现12起油污染事件,均为小型溢油事件,与船舶泄漏有关的燃料油溢油事件为10起。

2011年位于渤海中部的蓬莱19-3油田发生了重大溢油事件,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引起国家与社会的极大关注。

我国海洋经济的迅猛发展,沿海石油船舶运输、海上石油勘探开发、大型石油储备基地及石化项目的建设等方兴未艾,加剧了我国海洋溢油的风险,海洋溢油事故的处置任务异常艰巨。

目前我国开展海面溢油鉴别采用的标准为GB21247-2007海面溢油鉴别系统规范,自发布以来,该规范为我国许多海上溢油事故的鉴定发挥了重要作用,鉴定结论准确可靠。

近几年来,溢油鉴别技术发展迅速,一些新的前处理方法和数据处理方法开始获得广泛认可。

而随着方法的推广,溢油事故发生频率的升高,2007版国标也显现出一些局限性,主要在于该方法操作较为复杂,不利于大面积推广,不利于应对越来越频繁发生的溢油事故。

计划通过修订,增加更简便的前处理方法和多种数据处理方法,并增加燃料油鉴别方法,以应对目前海洋溢油鉴别实际工作的需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发生在我国管辖海域,或发生在其他区域但污染我国管辖海域的溢油事件。 主要技术内容: 删除了红外和荧光分析方法; 增加不过柱的前处理方法; 增加风化百分比风化检查方法; 增加油品类型鉴定方法; 增加油指纹库检索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