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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农业机械 安全 第1部分:总则》由 604-1(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提出,委托TC201(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福田雷沃国际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约翰迪尔(天津)有限公司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36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2-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2-27
标准类别
安全
提出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技术委员会
全国农业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4254-1:2013。

采标中文名称:农业机械 安全 第1部分: 总则。

涉及的产品清单

自走式、悬挂式、半悬挂式和牵引式农业机械.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设计和制造自走式、悬挂式、半悬挂式和牵引式农林机械的通用安全要求及其符合性判定方法.预研情况:增加运动部件的保护、可折叠装置防护、动力输出(PTO)万向节传动轴的保护间隙、急停控制、控制系统中的安全相关部件、侧翻和倾翻危险等.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农业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结构等

强制理由:保护人身安全健康.农业机械作为重要的农业生产工具,使用涉及到农村千家万户,分布面广,作业环境复杂,农机手素质参差不齐,安全隐患问题突出.我国的大多数农业机械水平不高,同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安全问题十分突出.2013年,全国累计报告在国家等级公路以外的农机事故1733起,死亡432人,受伤631人,直接经济损失1711.65万元,给用户带来了重大经济损失.其主要原因是农业机械安全防护不到位与操作人员过错所造成.因此,作为指导我国农业机械设计、制造、使用部门的安全标准,规范产品市场,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应该强制.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内容与国家的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没有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