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由 TC454(全国建筑构配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优力可科技有限公司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防震减灾的法律法规并实行以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建筑机电工程设施(建筑给水排水、供暖、通风、空调、燃气、热力、电力、通讯、消防等)经抗震设防后,减轻地震破坏,防止次生灾害,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经济损失,同时也为抗震支吊架的安装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建筑机电工程设施进行抗震设计,其抗震设防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机电工程设施一般不受损坏或不需修理可继续运行;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机电工程设施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不需修理仍可继续运行;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罕遇地震影响时,机电工程设施不至于严重损坏,危及生命或导致重大经济损失。
保证消防系统、应急通讯系统、电力保障系统、燃气供应系统等重要机电工程的震害可控制在局部范围内,避免造成次生灾害。
1、本标准规定了抗震支吊架的规格、型式与尺寸、要求、试验、检验、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2、规范性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分类和标记 5、结构型式和尺寸 6、要求 7、试验 8、检验 9、包装、运输和储存。
cj/t476 建筑机电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