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低空旅游运营规范》由 TC210(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 、四川省旅游局 、北京飞人动力航空运动有限公司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四川航空工业局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旅游管理学院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00 娱乐、旅游 |
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开展低空旅游项目所需景区自然条件要求; 2.本标准规定了开展低空旅游项目所需机型要求; 3.本标准规定了开展低空旅游项目所需临时起降点建设标要求; 4.本标准规定了开展低空旅游项目必须的安全要求; 5.本标准规定了开展低空旅游项目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6.本标准适用于任何展开低空旅游项目的城市、景区、道路、村落等。 主要技术内容: 1.海拔 elevation 低空旅游项目实施区域最高海拔必须低于所使用机型的升限。 2.风力 wind power 风力超过 级,不得进行低空飞行。 3.能见度 visibility 在无法确认周围山头的能见度下,不得进行低空飞行。 4.净空 headroom 净空区内不得有高压电线和任何树木。 5.机型 aircraft type 开展低空旅游项目使用航空器必须通过相关部门的适航认证。 6.燃料 fuel 低空飞行所适用于燃料必须通过民航局标准适航认证。 7.突发事件 emergency event 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9.配套建筑 necessary structure 工作人员办公区,安检区,乘客休息室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