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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由 TC264(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招标投标协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2299-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7-12-15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8-09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8-23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01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01 服务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招标代理行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为工程建设提供了不可或缺的技术、经济、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但是长期以来我国招标代理行业重法规轻标准、重程序轻质量、重资质轻品牌,导致代理服务质量参差不齐,同质化竞争严重。

特别是随着政府简政放权、互联网+行动计划、“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改革措施的不断深化,以及招标代理资质和服务收费标准的取消放开,招标采购代理行业迎来了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

因此,行业亟需制定科学、可行、统一的专业服务标准,引导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及其操作行为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有效提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服务价值,提升招标采购代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和质量,促进招标采购代理行业转型升级。

一、编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是推进行业规范自律,净化市场环境,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经过近二十年的招投标发展实践,招标代理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招标采购经验,但在行业内部存在着职责和权限界定不清、服务水平参差不齐等现象,迫切需要招标代理行业对多年的业务经验进行总结和提升,促使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工作系统化、标准化和规范化。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将是招标投标行业的第一个标准规范,将开启招标投标行业规范标准的先河,具有里程碑式的重要意义。

并将为创新规范招标投标市场行为理念,转变和规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方式,促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减少和消除招标投标实际操作层面上政府多部门多环节条块分割的行政监督管理及前置审批事项,充分发挥招标投标行业统一标准和市场主体自律约束等方面发挥积极重要的示范和引导作用。

二、编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是提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市场主体交易权利责任和交易程序需要依据法律政策调整,交易产品成果优劣则需要依据技术标准评价和检验。

以往只重视前者,而忽视了后者。

为此,《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将为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确立一个价值标准和发展方向,以此指导和推动招标采购代理机构转型升级,有效提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能力水平、服务效率和核心竞争力,引导招标采购代理服务专业化、精细化、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

三、编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是招标采购人选择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科学评价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质量的需要。

通过制定推行《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改变招标采购行业只以是否符合法律流程作为招标采购服务的评判标准,不评价工作范围、工作质量、服务水平高低、服务成果优劣的同质化、低质化发展局面。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将引导招标采购代理机构从关系竞争、“摇号抽签”选择代理机构转向依靠专业实力、业务能力、服务深度和质量,公平竞争,优质优价,优胜劣汰,健康发展。

四、编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有利于统一招标采购服务标准,极大地减轻投标人投标工作量和难度。

面对全国不同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往往需要时刻适应不同的管理规范和工作规程,无疑增加了投标人的投标工作量和难度。

《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在规范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和招标采购代理人员从业行为的同时,明确了对于具体招标项目的各个工作阶段招标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履行的职责和提供的服务内容,以及各项服务成果文件的格式和要求,客观上将大幅提升投标工作效率和质量,使投标人可以把更多的人力物力精力放在创新技术、提高质量、优化产品和服务上来。

五、编制《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是保证招标采购代理行业优胜劣汰、实现良币驱逐劣币的重要举措。

通过《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适度提高行业技术门槛,促进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只从事简单的、事务性的、程序性的业务,逐步转变为注重法律法规、技术经济、信息技术、人才储备,能够提供优质、高效、精细化、多维度服务的智力密集型企业发展。

同时,通过对承担招标采购代理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组人员提出基本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打击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出借资质”、“挂靠证书”等违法违规行为。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规范》主要包括招标采购代理服务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服务流程、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服务评价与改进、服务收费等内容。 该规范由通则和分则两部分内容组成。通则针对所有工程、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活动的共性特点进行编制,共包括十二个章节,全面梳理了招标代理机构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需遵从的行为准则、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在具体项目招标采购代理的各个工作阶段代理机构需要履行的服务职责、成果文件及需要达到的质量标准,界定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界面。在统一的可量化服务标准基础上,规范还制订了配套的收费规则。分则包括工程、货物和服务三个专业分则以及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企业集中采购两个特殊分则,针对各类招标项目的个性特点和差异化要求进行编制,属于对通则的补充、修改和完善。规范既严格遵守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原则,又细化了操作过程的流程,集可靠性与实操性于一体。 技术内容:提出了全流程招标采购代理服务各流程、各环节的服务内容和具体要求;提出了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评价与改进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