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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由 467(生态环境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生态环境部

主要起草单位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60463-T-467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6-06-14
公示开始日期
2016-04-14
公示截止日期
2016-04-30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080.99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080 土质、土壤学
13.080.99 有关土质的其他标准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执行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不同土地用途、不同尺度的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的评价。不同土地用途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等;不同尺度是指评价的范围的大小,可以是场地、田块级的评价,也可以是从乡镇级到全国行政单元,或不同范围的区域性、流域的土壤环境质量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规定了8个相关术语,明确评价对象和范围,收集评价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数据,确定要进行评价的污染物项目,土壤污染物超标评价的方法、土壤污染物累积性评价的方法、土壤环境质量等级划分的方法、评价结论和管理建议。主要强制的内容: (1)评价采用的标准; (2)评价结果表征的方法; (3)评价结论,即土壤环境质量分级分区的方法。 强制的理由: 土壤有多种用途,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由于其功能不同而对土壤的环境质量有不同的要求,因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因土壤的不同功能用途应采用不同的评价标准,评价标准的采用应遵循一定的规则;评价结果和评价结论的表征也有很多方法,只有采用科学的、易于操作的统一方法,才能保证评价结果的权威性和可比性,体现在依法保护土壤环境中的公平原则,为土壤环境管理措施的制定提供科学依据。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规定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的要求,与全国人大正在制订的《土壤污染防治法》的立法精神和管理思路相一致。与同期制修订的《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 156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指导值》互相补充、配套使用。 标准所涉及的产品清单: 产出成果为:《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文本和《土壤环境质量评价技术规范》编制说明。 由于本标准属环境质量标准,不同于一般产品标准,所以不涉及产品。

国家级科研专项支撑

1)2007年度环保行业公益性科技专项项目:“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制订方法学研究”,编号:200709035 (2)2014年度环保行业公益性科技专项项目:“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评估与等级划分及优先保护区域确定技术研”,编号:201409044

相关专利

行地标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