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电磁兼容 综述 频率范围到2kHz的设备工频传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的历史依据》由 TC246(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6SC2(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苏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51796-Z-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36个月
下达日期
2015-08-18
公示开始日期
2015-06-05
公示截止日期
2015-06-2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3.100
33 电信、音频和视频工程
33.100 电磁兼容性(EMC)
归口单位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磁兼容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低频现象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EC国际标准:IEC/TR 61000-1-4:2005 Ed.1.0。

采标中文名称:电磁兼容(EMC)-第1-4 部分 综述-频率范围到2kHz的设备工频传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的历史依据。

目的意义

本标准适用于IEC TC/SC 77A技术委员会负责范围内的电磁兼容基础标准。

主要技术内容是规定了设备工频传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的历史依据,频率范围一直到2kHz。

该标准对谐波电流发射相关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标准的制定,可以提高我国电磁兼容相关设备的工频传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的认识,有利于我国电磁兼容标准化体系的建设,也有利于我国相关设备进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作为IEC 61000标准的一部分,概述了在公用供电系统,频率范围上限在2 kHz,工频引起的谐波电流发射的起源与效果。给出导致在IEC 61000-3-2系列版本中,相关设备现有的发射限值的推倒和计算的参考。包括IEC 61000-3-2 在2000年的标准版本,该版本的第一次增补件(2001年),IEC 61000-3-12第一版标准(2004年)。本技术报告中的概念适用于所有低压AC系统,但是涉及的数值特别适用于欧洲230/400V,50HZ供电系统。主要内容包括:前言、简介、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定义、概述、标准中与监管机构相关的接受条款、IEC61000-3-2的历史及后续资料、IEC61000-3-12的历史及后续资料、IEC61000-3-2限值制定的经济考虑;资料性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