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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由 TC295(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盐业总公司中国盐业协会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72508-T-60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17-12-15
公示开始日期
2017-07-26
公示截止日期
2017-08-09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040
67 食品技术
67.040 食品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盐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食用盐

目的意义

盐是人民生活必需品,在国民经济中占重要地位,而以食盐为载体的加碘盐供应,是我国消除碘缺乏病目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措施,是党和国家赋予盐行业的一项特殊任务。

国务院《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于2017年1月1日生效,方案要求盐业改革必须确保“食盐质量安全”和“供应安全”两大核心要求,要求尽快健全标准体系。

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加强食品生产全过程管控,保障食品安全。

随着盐业市场放开,2005年制定的《食盐定点生产企业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对行业准入门槛要求较低,不利于提升行业竞争力,食盐安全方面的要求不足,不利于行业技术升级,也不利于行业监管。

因此提出修订建议,为2018年盐改后新一轮食盐定点生产企业的准入发证工作提供评定依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食盐生产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技术要求和评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直接从事食盐(含多品种食盐加工)生产的企业。本标准可作为食盐定点生产和加工企业的认定依据。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如下: ——按ISO900:2015修改了有关术语; ——删除原“4.3生产能力要求”; ——增加了“5产品技术要求”; ——增加了“6.1企业经营环境监控”,增加了ISO9001中“组织环境”和“风险管理”的要求; ——原“5.1文件要求”调整到“8文件要求”; ——增加了生产设备方面的卫生要求; ——增加了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要求:食盐安全危害分析的要求,生产用水、加工助剂、食盐添加剂、输送皮带、物料净化、异物控制等关键环节的卫生控制要求。 ——增加了物料采购管理中的卫生要求:海盐生产用海水的近海岸水域必须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要求; ——增加了安全生产和卫生要求:清洁区、准清洁区和一般作业区划分要求;厂房内部结构(地面、墙壁、天花板、卫生间)卫生要求,清洁、消毒、个人卫生要求,包装间温湿度要求; ——增加了食盐产品召回的要求。